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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是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那就需要考虑了,并且很可能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第一套房:男方父母对房子有50%的所有权,你们夫妻有50%所有权,其父亲去世后,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其母亲与男方平均分割其父亲的25%的所有权(若其父亲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即男方可另外获得1
如果两套都有产权证那是可以执行一套的
1、是唯一的住房,那么是不会执行的,但如果面积比较大,或者申请执行人愿意为房屋所有人保留五到八年房租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拍卖、变卖用于偿还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
这个要看是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买的,结婚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结婚之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屋权要求分割
实际上,在离婚时只有一套夫妻共同房产的话,也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首先,双方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取得这项房产的所有权,同时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财产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其次,双方还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无偿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婚前两套房,婚后买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屋的。在现行的政策下,夫妻双方拥有的房屋套数是按家庭单位来计算的。以家庭为单位界定来划分的话,那就包括了本人,配偶,还有家庭里面的未成年子女。结婚之后无论是以自己名字或者是以配偶的名字再买房屋,都是属于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