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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
办理结婚证不需要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
看具体情况。各地派出所的要求可能不一样。但一般来说,户籍证明是可以代理的。集体户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可以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打印户籍证明。《户籍管理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
户籍证明不可以异地开。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登记、户籍证明都由各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负责办理,或区级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集中办理,不能异地办理。当事人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完整的户口本原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辖
电子版户籍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1、打开一网通办网址; 2、点击“在线开具证明”; 3、找到“我要开具户籍证明”,点击立即申请; 4、仔细阅读户籍证明办理须知,并点击开始办理; 5、进入登陆页面,可选择支付宝、微信或账号方式登陆。已在客户端
身份证办理不是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