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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的传播淫秽物品,比如制作、销售或者出租淫秽的图片、影像等行为,被查处后会受到治安处罚,处10天到15天的拘留,并且罚款3000元以下。情节非常轻的,则是拘留5天以下或者不拘留,只罚款500元以下。但是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可能会被判处
治安处罚里并没有观看淫秽物品的处罚办法,但是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规定如下: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淫秽物品,是一个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名词,传播或组织播放淫秽物品还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刑法》中到底是如何界定淫秽物品的呢? 《刑法》第367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
治安处罚行为人如果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或者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构成要件: 第一,侵犯的主体,是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出借、展示、赠送、讲解的方式,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第三,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但不具有牟利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 1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淫秽物品主要指的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具有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如果是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是不属于淫秽物品的。并且,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
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具体如下: 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会被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