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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发票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
一、电子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1、电子发票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作废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
订阅电子发票后多久可以收到需要根据选择类型而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1、实时办理(实时投递),办理电子发票业务时,选择某个月的电子发票实时投递至139邮箱,系统接收到投递请求后则实时进行投递。 2、订阅电子发票(按月投递),订阅电子发票业务时
专用发票不可以开电子发票。因为目前为止电子发票只是普票的一种,跟专票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发票形式,具体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增
专票有电子发票,相关规定如下:1、专票有电子发票;2、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
电子发票实施后,关于发票专用章如何使用,也是纳税人重点关注的问题,由此给纳税人带来涉税风险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提醒取得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应查阅开具单位地相关规定,如北京国地税、青岛国税、江苏省地税、浙
电子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是有效的。目前,有一种新的发票方式,即使没有盖章,也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这种发票就是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而是用电子签名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进而被使用的一种新型发票,它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发票,它具有“增值税专用”字样,而普通发
发票专用章和财务用章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种用章的定义不相同;一般发票专用章是针对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必须要加盖的“发票专用章”,如果在没有发票专用章开发票时则可以使用财务章;而财务用章则常用于财务结算时,开具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