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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根据该法规定,个人独资在没有办理变更企业性质(要重新办理为合伙企业)是不
1.独资公司因为属于一人独资企业,不可以加股东。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
法人股东可以有1个独资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不能再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但是可以成立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可以成立一人(法人)公
个人独资企业,顾名思义是只能有一个人,而且这个人只能是自然人,由这个人全额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可能是企业法人,又谈何股东?在《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对个人独资企业有了明确的界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
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不能质押。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对该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转让或继承,原投资人只需与新投资人签订赠与协议,然后双方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即可。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