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规定不得什么他人的荣誉
民法典规定不得什么他人的荣誉

民法典规定不得什么他人的荣誉

2021-02-05 210
普法内容
《民法典》规定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否则就属于侵犯他人的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什么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是指对他人获得的荣誉,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或偷窃。根据法律规定,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誉是对公民的一种精神鼓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

    2021-04-22 409
  • 民法典规定智力成果权和荣誉权的差别
    民法典规定智力成果权和荣誉权的差别

    智力成果权即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诸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利的总称。发现权是指发现人因重大科学发现,经评审而得到的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发明权是指发明

    2024-07-05 25
  • 民法典荣誉权如何维护
    民法典荣誉权如何维护

    民法典荣誉权的维护是要及时制止、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公民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搜集的证据就是凡是侵犯名誉的相关证据都要固定,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2021-02-06 139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荣誉权,怎么规定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荣誉权一般指公民享有的获得荣誉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023-06-15 15,340
  • 民法典规定非法剥夺他人荣誉权是怎样处理的

    非法剥夺他人荣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被侵害人进行赔礼道歉及恢复其应得的荣誉。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

    2023-10-01 15,340
  • 民法典条文中荣誉权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荣誉权的维护方式为:请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和消除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强制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

    2023-12-15 15,340
  • 民法典规定怎样算侵害荣誉权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这是指行

    2022-12-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名誉权和荣誉权区别是什么 00:56
    名誉权和荣誉权区别是什么

    名誉权和荣誉权主要有以下四个区别: 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 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

    963 15,340
  •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00:58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赔偿金的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

    1,354 15,340
  • 民法典944条规定是什么 01:39
    民法典944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944条是:关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业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该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逾期

    24,61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