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务凭证有期限吗?
债务凭证有期限吗?

债务凭证有期限吗?

2021-02-06 120
普法内容
债权凭证没有期限,但是有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过期的债权凭证有用吗
    过期的债权凭证有用吗

    没有用。在执行期限届满前后,执行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足清偿债务的,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后,制作、发放债权凭证,同时终结原判决的执行。在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权利人依据债权凭证向法院申

    2020-08-13 114
  • 债务担保凭证风险有什么,债务担保凭证有哪些风险
    债务担保凭证风险有什么,债务担保凭证有哪些风险

    在生活中,为他人担保的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担保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那么债务担保凭证风险有什么,债务担保凭证有哪

    2024-06-15 23
  • 债权凭证会过期吗
    债权凭证会过期吗

    1、债权凭证一般不会过期。如果从借条的债权凭证的角度来说,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如果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确实存在有效期。 2、如果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如果写了还款期限,到期三年后失去诉讼时效。

    2024-06-25 15
专业问答更多>>
  • 共有债务凭证哪些是债权债务凭证来的?

    一般债权债务凭证就是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

    2022-07-30 15,340
  • 过期债务凭证到期了还有效吗?

    债权凭证的功能主要有: 1、证明债权存在。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 2、第二,终结执行程序。 3、第三,中断执行时效。执行程序因执行机构发给执行凭证而终结,民事执行的时效也因此中断并重新开始计算。

    2022-05-31 15,340
  • “凭证”保管期限“凭证”保管期限是多长

    当年形成的会计文件,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的会计管理机构可以暂时保管一年,交给公司的文件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延期交货的,必须得到公司文件管理机构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存放会计文件最长不超过3年

    2021-10-27 15,340
  • 债务凭证与债权凭证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书面凭证,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债务凭证存在于各种信用形式中:在商业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商业票据,如商业本票、商业汇票等;在银行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银行券、银行

    2021-11-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婚前债务公证有用吗 01:07
    婚前债务公证有用吗

    婚内财产公证是有效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进行财产公证有利于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避免出现矛盾和分歧。如果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夫妻双方的财产协议也是具有同样效力的。婚内公证是指夫妻双方结婚时,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目的

    1,202 15,340
  • 什么是有限债务责任 00:52
    什么是有限债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限债务责任是指公司以及股东对外承担的责任范围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在公司内部的实际出资额或认缴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应按期将设立公司时

    2,549 15,340
  • 办理房产证有期限吗 01:14
    办理房产证有期限吗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 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时,没有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有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 标的物为还没有建成房屋的,从房屋交付使用当天起90

    2,146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