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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社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2021-04-25 127
普法内容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1、受要约人拒绝接受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实质变更了要约的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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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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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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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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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形下预计不生效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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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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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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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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