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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2-04-12 694
普法内容
对于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一般是民商事法律关系,且必须是借贷、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并且担保物权只可以适用于借贷、买卖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其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一样,担保物权只适用于基于民事活动中合同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存在例外和限制,即不适用因国家行政行为如税款、司法行为如扣押产生的费用等不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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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律师 王黎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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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10-2019
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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