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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曲由词曲作者拥有著作权,常被称为原始歌曲、原创作品。词曲作者享有发表、署名、修改及保护作品完整等权利。在获得原作者允许后,可对歌曲进行配乐或配器,拥有改编权;演员演唱和乐队伴奏则享有所属的表演权。若无共同创作意图,歌词改编可视为独立创
用别人的曲子自己填词,备注出处后就不侵权,否则造成侵权。虽然填词行为作为一种改编的行为受改编权的控制,但只要未发表填词后的作品或者未对其进行后续利用(包括商业的或者非商业的使用),那么填词的行为就可以构成为个人学习、研究的合理使用而不构成侵
不改曲改歌词侵权。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七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
不改曲改歌词侵权。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不改曲改歌词侵权。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七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
。更改歌曲歌词的行为,行使的就是对音乐作品的改编权。应该肯定的是,改编歌曲的歌词同样凝聚了改编者自己的智力劳动,符合独创性的标准,构成新作品应属无疑。然而独创性只是判断智力劳动成果是否构成作品的标准,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网络翻唱别人的歌曲,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
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2、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计算,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计算,数额为以上两个“量”乘以复制品的单位利润;3、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