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不真正连带债务,既包括性质不同种类的法律关系,如违约和侵权,也包括性质相同种类法律关系,如都是基于侵权。在债权人同时起诉各债务人时,如系后一情形即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依《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被告不持异议,则可以普通的共同诉讼处理
不真实连带责任的规定有: 1、不真实的连带责任是指数人违反对同一民事主体的法律义务,构成数次侵权。不真正的连带责任是侵权责任形式中的共同责任,因此必须以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责任人。责任的基础是数人对同一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承担法定义务,不履行法
1、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相同性质的给付,各付其应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在已履行的范围内归于消灭的债务。 2、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
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情形有: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
在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果名义车主提供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车辆已经实际转移给他人,而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实际使用人也承认其身份,这时,名义车主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合同到期三年是否不承担连带责任,需要看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担保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债权人主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做了详细的规定:《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在如下几方面是相似的:债务人均为多数给付为同一各债务人均负有全部给付的义务因一人的给付而使全部债务归于消灭。但实际上,两者又有着显著的区别: 1、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 2、主观目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