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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中的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区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从分类范畴来看,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
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 视听资料应限定于以模拟录音录像设备如磁带录像机、磁带录音机、胶卷相机等设备形成的数据。电子数据则更强调数据的
1、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可以从采证行为本身判断是否合法,这要求采集的视听资料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视听资料的真实性。当事人对于视听资料的真实性存有异议时,需要提醒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方法甄别真假,并粗告知当事人如不申请可能会承担不利的
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 视听资料应限定于以模拟录音录像设备如磁带录像机、磁带录音机、胶卷相机
视听资料在查证属实后具有证据效力。法定证据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所有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离婚证据中视听资料的定性和范围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
视听资料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有条件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
通常情况下,由国有单位进行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作为建房用地,且国家会予以减免部分的税费,再由参加集资的员工部分或者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属员工,不对外出售的,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员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之后过渡给员工个人,这是属于
办理电子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打开手机支付宝,在搜索框中输入电子身份证,然后点击选择“证件夹; 2、选择“身份证网证”; 3、选择“同意协议并申领”; 4、拿起手机,将脸对准这个圆圈,然后眨眨眼睛; 5、显示核验成功,点击“完成”即可;
实质上,欠条和借条不存在哪个好、哪个不好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欠条、借条甚至是收据,都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当事人也就是债权人,在起诉的时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证明民间借贷法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