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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在本村村民间,符合如下条件可以买卖的。《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
农村自建房买卖原则无效。农村自建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故农村私房买卖合同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依照《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居民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
农村拆迁安置房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买卖过户。农村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过户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能否顺利过户到你们名下得看土地的性质。如果这套房子是农村集体性质的宅基地就不能过户。一般的农村自建房过户流程是: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带上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房管局收件以后,买卖双方需要
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
农村自建房买卖原则无效。农村自建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故农村私房买卖合同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依照《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本集体经
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产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方转让,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农村的自建房一般都是建在农村宅基地上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房屋,只有集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2、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建房的。 首先农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或者是承包地,虽然它们同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给,它一般是为了让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生活条件的。 一般农村建房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农村的建设用地是不是可以用来盖房子,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 最重要的还是需看土地的性质。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管是什么单位,或者是个人想要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都要依照法律规定来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有两种情况除外,一种是兴办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