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2021-02-02 143
普法内容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遗嘱执行的执行范围和程序,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遗嘱执行的执行范围和程序,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

    2021-01-08 158
  • 哪些范围属于遗嘱执行人
    哪些范围属于遗嘱执行人

    属于遗嘱执行人的范围: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指定的人患重病,丧失行为能力,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或者有法定继承人但不能执行遗嘱的,

    2022-04-14 203
  • 口头遗嘱的承受和执行范围
    口头遗嘱的承受和执行范围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

    2021-01-03 81
专业问答更多>>
  •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包括法律继承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只要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是将遗嘱人的遗产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保管各类遗产;根据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

    2023-11-07 15,340
  • 执行遗嘱的人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分为哪几种?

    执行遗嘱的人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分为以下三种: (1)遗嘱指定; (2)法定继承人; (3)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

    2023-06-12 15,340
  • 遗嘱中遗嘱执行人是必写的吗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生效。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由特定人按照遗嘱人在有效遗嘱中表示的愿望而最终实现遗产的转移。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执行。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

    2022-08-09 15,340
  • 遗嘱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今年遗嘱有无变化的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2022-06-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遗嘱没有执行人怎么办 01:15
    遗嘱没有执行人怎么办

    遗嘱没有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生了重病、没有行为能力等,导致无法执行遗嘱的,那么要让全体法定继承人,来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遗嘱就要由遗嘱人在世之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

    1,127 15,340
  • 什么叫遗嘱执行人 01:18
    什么叫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主要指的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其主要职责有:将遗嘱人的所有合法遗产整理、登记并造册;并对遗产进行保管;按照遗嘱人的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在遗产分割时,如发生纠纷,可以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并且严格按法律

    3,898 15,340
  • 城市执法局的执法范围 01:06
    城市执法局的执法范围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

    5,939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