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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符合法律条件时,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一定条件下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可以解除赠与合同的主要情形: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是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由任意撤销权的,但是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或者变更登记,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就不再有任意撤销权。另外对经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
关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有,一般情况下,受赠人不负任何义务,但有时赠与人在赠与时并约定受赠人负一定的义务。《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但是附负担的赠
捐助协议属于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合同的免除条款。我们先看法律上的规定,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赠与合同的效力附条
赠与合同产生的纠纷,是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从本质上而言,因此产生的纠纷是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根据民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但是在赠
合同当事人的轻微违约行为能否解除合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具体讨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在发生轻微违约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