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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者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且怀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如果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所排除的条件违背基本人权和社会常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件是无效的,单位不能据此违法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妊娠期内合同到期的,应当自动续约至三期结束,因此可以不予理会单位的要求,单位必须支付你相应的工资待遇等,且不得降低合同期的待遇,到合同期结束单位有权解约,但应当按照合同到期执行单位给你
员工入职半个月怀孕,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1,入职前发现怀孕了应当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会被辞退。 2,怀孕不属于劳动者必须说明的与合同有关联的情况信息,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怀孕职工享受特殊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这种情况还是应该月底才走,因为辞职一般要提前一个月,还要交接班,另外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
入职三个月被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入职三个月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未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
入职一年多,被辞退,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属于非法解除,非法辞退,那么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有赔偿。 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