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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 (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 (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
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债权为相对权。 3、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4、债权不具有排他性。 5、债权具有平等性。
如果抵销协议符合以下条件的,协议有效。 (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 (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四)被动债权属于可以抵销的范围。
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时,债务于债务承担合同成立时移转于该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债务人,原债务人则脱离合同关系,不再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为不要式行为,不以特定方
特殊普通合伙中债务的承担,按照法律规定为,如果债务不是由于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由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债务是由于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存在故
公司债务承担具有如下特点: (一)非公司股东的第三人依法认定为债务人; (二)基于债权产生的附属权利(例如,抗辩权)以及从债务,也随债务承担而发生移转; (三)公司债务承担具有的其他特点。
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债权为相对权。 3、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4、债权不具有排他性。 5、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如果已经正常程序注销的话,是不涉及债务承担的法律问题的。因为在公司向相关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之前,已经进行过公司清算,结清了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以及其他的公司债务等等。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时,发现公司现有的资产
继承权,既包括权利,也包括相应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这里的债务清偿责任,主要是指继承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具体的数额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自愿的话,也可以超过遗产实际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