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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存在着破产并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可能性。依据现行法规,退市途径大致可划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为主动退市,其动因涵盖经营期限届满、股东大会作出停止持续经营之决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上市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进行解散以及破产清算等多个方面;其次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而集体公司一般是指多家公司的联合体。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债务相互独立,如果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的话,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有义务偿还。
公司之间是各自独立的,一般情况,被控股公司不需要对控股公司承担债务连带责任,除非两家公司之间出现人格混同。
没有义务。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债务是独立的。如果是总部与分公司的关系,总部有义务偿还分公司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
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所持有的股份的份额不同。 绝对控股,是指在股比中,达到了百分之五十或超过百分之五十,在董事会中的席位,已经达到能够独立决策的能力。相对控股,是指在股比结构中,低于百分之五十,其还达不到可以独立决策的程度。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