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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
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的情形是: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
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在当年不准休年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
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 主体:机关、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
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除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期间外,还包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
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四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仅有一方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请求。另外,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还有两个条件,第一是
退休年龄的规定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应该退休;或者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涉及到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问题,我国
年休假,指的是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既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职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其年休假为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有10天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