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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购买的房屋,房产权属问题划分分来三种情况: 1、夫妻双方对房产分配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2、夫妻双方对房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若房产登记于男方名下,则该房产归男方所有,未还完的房贷也由男方承担。
不了解你们的具体情况,一般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是这样处理:婚前购房,只写一方姓名,这属于那一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单纯说产权,是属于登记名字的一方个人财产,和另一方是无关的。如果离异分割房产,房产登记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数额的一半
自己付首付,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自己付首付,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一般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的问题确实是非常的麻烦,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没有房产证的,所以说法院对这个问题的判决也只能是谁可以居住,但是有了房产证的话法院会结合离婚的原因和种种条件来判决房子应该归哪一方。
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人对其所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仅仅是
1、婚前买房,婚后的房贷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
第一种情况: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屋并,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一方所有,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第二种情况: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离婚房子还有贷款,分配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用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一方名下,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