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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的征收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行为,因此不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 行政征收是以强制的方式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活动。如果没有一定的时效限制,
现在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已经不追责,所以不存在追责期限。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
计划生育虽作为我国首的基本国策之一,但其不是行政处罚行为。所以计生行政处罚追诉期这一概念并不存在也不成立。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批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
受刑事处罚会降级革职的,但是行政处罚不会,因为你走路闯红灯也要受行政处罚的,如果行政处罚也要降级革职的话难免失之过严!所以放心,不会影响的,但是学校内部的规定也有权力对此做出规定,但是那属于法律允许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
计划生育从1972年开始实行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所谓“曲折”,是因为我们党在人口问题的认识上出现过反复和偏差;所谓“悲壮”,是因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为落实基本国策做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所谓
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一般跟法定的最高刑罚有联系。犯罪经过以下的期限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就不再进行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
诈骗罪的追诉期依照其具体犯罪金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犯集资诈骗罪金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数额巨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诉期是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