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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之关系,又称债权关系或债务关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其得请求给付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债权,称为债权人;其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这种得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借贷
赠与关系属于物权行为,具体如下: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且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分行为,
主权债务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向其他国家或国家组成的组织借贷。比如我国借给越南等国家收不回来的贷款。国债是国家以国家信用向国民或者其他国家的个人或组织放出的借款。它们的相同点是:都是欠款。不同点是:国债是以本国货币结算的。比如中国国债就是以人民币
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才能成立留置权。此为各国立法之通例。然何为有牵连关系,各国立法及学说颇不一致,主要有债权与债权牵连说(请求权牵连说)和债权与物牵连说两种主张。债权与债权牵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不改变债权债务的对象。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
变更法定代表人与债务并无关系,即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不会对公司对外债务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要看是否是否为持股董事或是独立董事,如果公司欠债无法偿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承担责任,股东以其投入股份承担责任。如果仅是董事的话,是不受影响的。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在我国法律上,债务和债权其实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会失去意义。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一种权利,而债务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内,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的一种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