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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不能不给抚养费,可以少给,也可以用其他的财物来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离婚协议书上写了女方给子女抚养费但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没有给不受法律的影响,可以等到有能力时一并支付;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
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由你们自己协商沟通处理,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不意味着就没有探视权。也就是说,我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给抚养费的父亲或母亲没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指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审判实践中,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行使
离婚后抚养费是可以调整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之前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已经不能够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子女由于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的需要超过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的,
起诉离婚后,如果被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不直接抚养一方需要向抚养方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抚养费是法定费用,受到民法典和婚姻法的保护,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后,父母不能不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