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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是先征地后拆迁的。征地拆迁的顺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主管部门会通过研究制定相关的征收方案,然后进行公告,听证等程序,听取公众的意见。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再进行实施。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
拆迁安置房交房后没有取得产权证的话不能过户,办理过户要在产权证取得之后才可以。因为我国是不动产权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不想要安置房,可以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在被征收人不想要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完全可以选择
拆迁不给安置房的,被拆迁者可以拒绝搬迁,与拆迁方协商拆迁赔偿事宜,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或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
登记资料初审、取测绘联系单(二楼受理窗口)—申请测绘(二楼测绘窗口)—领取测绘成果(二楼测绘窗口)—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有户无房不能享受拆迁安置。理由如下: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 征收土地应当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