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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房顶属于住宅共用部位,一旦房顶漏雨,业主可以申请动用维修资金。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
公用公房应当定期进行查勘,发现损坏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具体维修范围如下: (一)基础、地下室部分 1.基础局部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破损,影响房屋上部,造成墙体变形、倾斜、开裂等,应当查清原因,有针对性地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非住宅按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专项维修资金。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缴纳专项维修资
房屋维修基金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其筹集和使用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和总人数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室外墙壁、门厅、楼梯间、走廊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设备、配电电缆设备、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
1、小区公共部位:承重墙体、柱、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等; 2、共用设施、设备: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路灯、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
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将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第一、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第二、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
公共维修基金又被成为“房屋维修基金或者是专项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小区物业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建筑的维修养护的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由小区内业主缴纳至统一的专项账户,缴纳标准根据业主拥有的房屋面积计算。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当租赁房屋需要维修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的合理期限内予以维修,使其符合约定的用途。若出租人不予以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此时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若是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