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如果公司做不下去或是什么的,如果不是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需要你负责。离职后要去注销。
1)监事首先负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在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实的义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监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是对公司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对单个或者部分股东所承担的义务。 2)监事作为公司财产的监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但其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然是承担连带责任。
1.分公司的最高领导只能叫负责人,他只是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他是公司经营的延伸,他的资金和人员都是公司控制和任命的。它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行使权力,比如:签约、诉讼等。公
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谁做的账,谁肯定有责任,但是公司负责人要是明知的,也应属于连带责任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债务承担方式:由总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总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拟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 一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