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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括:具有关联交易可能的情形。例如,股司股东为交易对方、能够控制交易对方、被交易对方控制、与交易对方共同受同一人控制,以及因交易对方对公司表决权具有限制或影响能力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四款,上市公司股份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回购: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股权法定回收的情况具体如下: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如果你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常在某股东退出时这个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甚至直接由股东和公司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那么这些行为是否有效呢?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
有限公司原则上是不能股权回购的,可以回购的法定情形有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018年10月26日,我国公司法修正案正式通过。该修正案主要规定了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具体有以下6种: 第1种、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2种、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的。 第3、将
公司股权回购有严格限制,不得轻易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
公司需要回购小股东股权的,可通过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的方式解决。具体方法为: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
公司法关于股权变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股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章程应当作出相应修订。 3、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按公司法规定可以分配利润,但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分配利润的,反对该股东会决议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