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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属于《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的受理范围,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采取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途径维权。关于行政诉讼,公民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
遭遇强拆,业主要收集证据,去申请行政复议,业主本人要弄清房子拆迁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合法手续。如强拆是不合法的,拆迁部门要给被拆迁户赔偿损失。 当然,对于违章建筑,政府部门经过催促后业主不搬迁的,可以启动强拆手续。业主本人要弄清房子拆迁是否合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 二、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
强拆维权的方式,具体如下: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2、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解决;3、拆迁方
违建买受人遇到强拆时可以报警处理、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方式来进行处理等,但对于违建建筑,政府是有权拆除的,当事人应当配合执法机关的相关执法行为,并就赔偿情况进行认定。
出现违法强拆或暴力强拆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 1、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2、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3、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4、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按规定,没有经过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相关部门命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规划私自把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原状,对符合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拆迁时,如果发生停水、停电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第一、保存缴纳水、电费用的收据,并拍照停电、停水事实的证据材料; 第二、到所在地的物业或者供水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解决问题; 第三、和房屋征收部门协商处理。 如果采用以上办法后,还是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核查作出机关是否具有执法主体的资格 2、查看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内容是否合法 通常《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作为行政处罚,应该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作出。因此,如果是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责令限期拆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