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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滚利的借条一般不符合法律规定,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民间借贷中约定了利滚利2005午12月10日,王某某向李某某立据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使用期限为10个月,月息2%。2008年10月1日借款到期后,债务人王某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找到王某某结算,
利滚利的借条不合法。 1、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利率不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四倍计算。 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
利滚利是民间的讲法,法律上称为复利。关于民间借贷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我国法律一直没有明确规定,至今法律上仍是既无肯定又无禁止。根据民法 “法无禁止即自由” 的原则,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计算复利的:⑴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借条上一般应当写明利息的计算,但是如果没有写利息的,也不会影响到借条的效力。如果借条上没有写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条上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先由当事人对于利息问题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当地或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