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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的处罚是: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领取流程是: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也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请错了,可以申请撤销。失业补助金的撤销,可以去当地的社保窗口办理。目前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已开通。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一般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
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复核,审核,支付,送达等步骤。要领取失业保险,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