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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班伤残员工与用人单位没有存在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享受工伤保险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
代替他人工作伤害一般不是工伤,工伤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职责暴力等事故伤害;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其他。
代替别人上班受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工伤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代替别人上班受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工伤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代替别人上班受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工伤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在厂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的核心要素有三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和工作原因。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 但是有两大限定条件,一是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 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