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凶宅未告知能否解除合同
凶宅未告知能否解除合同

凶宅未告知能否解除合同

2024-05-06 28
普法内容
买到凶宅买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约,可以要求退房。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卖房者如果为了将房屋卖出或卖高价而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买方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但购房者明知是“凶宅”而购买的除外。合同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原则上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要注意的是,那些有捕风捉影的“鬼屋”之说,或曾发生因溺亡、触电、失火、煤气中毒等意外事件而致人死亡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其为“凶宅”。那些完全凭主观臆断就以“凶宅”诉诸法院的,像认为住进后常做噩梦、家人生意倒闭等,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买了凶宅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买了凶宅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买到凶宅买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约,可以要求退房。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卖房者如果为了将房屋卖出或卖高价而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

    2024-05-17 20
  • 买到凶宅能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吗
    买到凶宅能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吗

    买到凶宅可以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卖方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并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

    2021-01-16 114
  • 能否报纸公告解除合同
    能否报纸公告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没有就解除合同的方式做出约定,在任何一种报纸上刊登解除合同的通知都无效。 解除合同的通知应当向合同相对方提出。

    2024-06-14 15
专业问答更多>>
  • 房产证隐瞒凶宅可以解除合同吗?

    转让不可以解除合同,而是将权利进行了转让。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

    2023-07-28 15,340
  • 房子噪音太大、凶宅、漏雨等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若房屋买家在购买之前就已经知道房屋存在噪音太大、房子之前死过人、房屋漏雨等质量问题,并接受了,则买家一般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退房。只要不能修复或者解决一般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3-08-04 15,340
  • 合同解除的通知能否撤销

    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对方前可以撤销,但是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就不能撤销了。合同解除的效力一般采取到达主义,即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期限和要求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根据《民

    2022-06-05 15,340
  • 买凶宅过户后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买凶宅过户后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通常意义上的“凶宅”一般指发生过凶杀、自杀及其他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如果仅发生过属于正常的生理死亡及意外事件死亡则不应被界定为凶宅

    2022-07-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必须催告才能解除合同吗 01:04
    必须催告才能解除合同吗

    解除合同不一定要经过催告的程序,只有当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才必须经过催告的程序,催告后当事人不履行的,才能解除合同。我国《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权,其他条款还规定了特殊的法定解除权。即当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的

    2,561 15,340
  •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01:09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解除权属于守约方,违约方不享有合同解释权,因此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1、因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

    1,410 15,340
  • 合同履行完毕是否能解除 01:23
    合同履行完毕是否能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

    65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