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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生分立新设立的公司是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连带责任”可以看出新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子公司。
(一)关于公司变更关系、设立过程以及解散令牌在派生分立这一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变化与操作事宜,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原公司的一些登记事项将会发生重大改变,从而逐渐酝酿出新的公司人格,即以分解方式分离出来的众多公司主体。 而在新设分立的情形下,原本的
1、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没有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一般均为独立法人没有联系了。两公司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可以通过协议确定。 2、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
1、公司派生分立新设立的公司是子公司。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连带责
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
1、公司被收购后,原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继承受让,因此你仍然是新公司的股东,只是股份比例有所调整; 2、将实股转为干股的协议是否有效,涉及到抽资的问题,股东要求退股的情形有限,因此要进行综合判断;
一人有限公司不应该是股东会决议 应该是股东决定,然后就要看你具体想要做什么事 然后根据你做的事来选择你的经营范围 然后去工商局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就能申请执照了。
公司成立之后新增股东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主要手续为:原股东召开股东会,对新加入的股东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与新加入股东签订协议,主要包括:出资金额、占股份比例、认缴资本、出资时间等,注意增资后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增资到位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子公司。首先,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其次,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仅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没有独立的公司财产,更加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最后,分公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2人以上20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