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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民事主体在设立、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不容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民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对等。平等原则是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
公平原则的名词解释是: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秉持公平理念,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趁人之危,利用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
股东平等原则一般指的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同股同权主要体现为相同一股具有同一表决权,同股同利则主要体现为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分配剩余财产等规定。
股东平等原则是指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出资额或者股份)而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原则,是民商法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在股份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股东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股东各按其交纳的出资额或所持的股份数额
1、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极为类似,因为平等和公平都强调了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据此有许多学者认为,公平原则应当包括在平等原则中,认为公平就是平等的具体化。但两者是有区别的:一方面,平等原则注重的是地位的
平等权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由于国家都是具有平等主权的国际法主体,因此,国家不论大小、强弱,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发展水平如何,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均有权平等地参加国际关系,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当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适当履行不同于实际履行。实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失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条文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采用分别条文规定,删除了“等价有偿”。但是,等价有偿
(1)成文的罪刑法定。①法律主义。这是指只有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等无权规定犯罪和刑罚,即罪刑法定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等。②禁止习惯法。虽然习惯法体现民意,但因为不成文,缺乏明确性,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平等合同的处理办法为: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不平等合同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