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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人社部《关于执行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34号)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拒绝伤残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人员不配合伤残鉴定待进行伤残鉴定后,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停止执行工伤
办理工伤鉴定应该是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并且等到病情稳定之后,到当地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要是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出院证明和相应的病情证明等提交到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受理之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出具工伤鉴定报告书。
员工工伤后不配合公司办理工伤,用人单位可以先提交工伤认定相关资料到工伤部门,以免错过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的时效,员工不配合办理工伤的,用人单位停止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工伤认定时效规定如下:《工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需向法院提起重新鉴定的申请。
如果不股工伤鉴定重新鉴定,可以再次鉴定,再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去上一级鉴定单位再鉴定,依旧不满意的,可以去省级鉴定中心鉴定。但省级鉴定中心出来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是将来索赔的重要依据。 2.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超龄人员工伤的赔偿如下:对于超龄人员工伤的赔偿,由用工者赔偿。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不属于劳动关系。超龄指的是超过退休年龄再就业的人员。对于“超龄”务工者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亦或者是用工单位而言,都需积极采取措施规避风险发生。务工者需提高自我安全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属个人隐私问题,不会放在网上的,只有到鉴定机构去查询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