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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一年后就不能收回赠与的东西。因为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1、赠与是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 2、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解释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
赠与的东西自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后就不能收回了。赠与人享有撤销权,该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予一年后不能即使有法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也不能收回赠予的东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
赠与和遗赠的关系是两者对于受赠人来说都是无偿获得他人财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遗赠才是有效的;如果被遗赠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赠与和遗赠的相同点在于,对受赠人来说都是一种无偿获益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是遗赠人生前所为的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赠与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受赠人与赠与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
房屋过户就会产生相应税费,赠与房产的,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1、需缴纳营业税百分之五,但满足一定年限或属于近亲属赠与,可免征; 2、百分之七的城建税; 3、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