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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六、办理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3、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 4、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 5、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6、出卖方迟延交房。 7、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业主在签订购房后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其
一、购房者能否解除购房合同购房者如果遇到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2、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3、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4、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5、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6、出卖方迟延交房。7、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购房合同可以解除,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约定定的解除条件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购房合同。
解除购房合同的通知一到达对方当事人,就会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
买方违约、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第五百六十六条,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因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了违约行为而解除的话,享有解除权利的当事人,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经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的准则,出现纠纷时,就成为了双方处理争议的依据。 生活中,开发商通常会采用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把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 需要明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也可以交易。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转让不动产的行为要发生效力,当事人必须办理房屋权属的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转移登记的,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但是,没有办理转移登记的行为,并不会影响购房协议的效力。但是买受人需要承担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