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3-04-20 4,335
普法内容
我国刑法上没有规定“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罪名,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正确的罪名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1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的具体解读: 上述非法转让、倒卖的亩数,包括累计达到的亩数。 所谓“永久基本农田”,包括下列范围: (1)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3、所谓“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是指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4、所谓“其他土地”,是指“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之外的土地。 5、所谓“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扣除成本后所获得的非法利益,包括违法所得累计达到的数额。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3、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的相应规定处罚。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 (1)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 (2)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a、所谓非法转让,是指行为人通过出让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为牟取非法暴利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的规定,擅自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b、所谓非法倒卖,是指土地受让者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不进行任何开发建设,只等地价上涨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 c、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 3、主体: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4、主观方面: 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二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二条  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1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节  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耕地。各地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关于“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规定。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符合什么条件会立案
    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符合什么条件会立案

    现行法律中没有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为:行为人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等行为的。

    2020-12-30 83
  • 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符合什么标准会立案
    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符合什么标准会立案

    我国没有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个罪名,非法倒卖土地的将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此罪的立案标准为,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调查: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

    2020-06-10 110
  •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

    2020-06-24 96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

    行为人下列行为的,确定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行为人为牟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

    2022-06-05 15,340
  • 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对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一次性非法认可征用。占有基本田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2、12个月内非法认可征用。占有

    2021-10-10 15,340
  • 什么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以非法买卖、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买卖土地是指其行为不仅包括买卖土地所有权,还包括买卖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

    2022-04-09 15,340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立案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

    2023-01-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买卖信息罪立案标准 00:58
    买卖信息罪立案标准

    买卖公民信息涉嫌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并向其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或者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都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标准。因为,根据

    3,936 15,340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认定标准 01:28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认定标准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狩猎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

    1,168 15,340
  •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 01:08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

    2,29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周乃文律师 周乃文律师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5-3869-6061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