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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预售商品房需要注意: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标的物应当为正在建设而未竣工的商品房;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应当通知开发商;预购人与下手买家须签订转让合同并且办理有关手续。
1、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2、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3、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购房者
售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对合同内容、合同形式以及相应的附件进行严格的审查。 二、签约前应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 三、当事人应当详细阅读合同中涉及到的房产面积; 四、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因此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要有一定的了解: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1、土地使用权概况。合同中应有专门条款写明商品房所占范围内的土地的取得方式、具体方位、面积、使用年限等状况以及土地使用证的批号。2、房屋概况。此条款应写明预售商品房的项目
签订预售合同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受法律保护。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签订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出卖人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不违反公序良俗。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如下: 1、订立预售合同;在查看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开发商订立预售合同; 2、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生效后,亲自或委托开发商代送至市或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交易中心会在5日内书面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合同时,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2、劳动者要了解今后进入单位后所担任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