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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不明确的情形

约定管辖不明确的情形

2020-06-29 2,078
普法内容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六种,主要是: 1、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2、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 3、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 4、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5、违反专属管辖,约定无效; 6、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争议,约定不明导致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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