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行使离婚损害赔偿
如何行使离婚损害赔偿

如何行使离婚损害赔偿

2021-02-19 109
普法内容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如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如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是无过错方在离婚时针对一方存在由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

    2021-02-21 243
  •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起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起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

    2021-03-30 41
  •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如何提起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如何提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21-04-18 150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举证损害赔偿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举证为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

    2022-06-04 15,340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时候行使

    1、对于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的,由于法院已履行告知义务,此时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如果不提的,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日后再提的,法院将不予保护。 2、对于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 (1)可

    2023-05-06 15,340
  • 行使地役权造成损害应如何赔偿?

    合理补偿。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

    2022-11-05 15,340
  •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如何提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

    2023-08-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01:10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加害方进行损害赔偿,符合下列情形可以认定离婚损害赔偿: 1、夫妻中的一方具有有配偶者与他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2、和别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591 15,340
  • 离婚损害赔偿能否约定 01:13
    离婚损害赔偿能否约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可以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是可以被法律认可的。如果出现了法律不支持的离婚损害赔偿约定,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定。如根据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存在何种过错,过

    1,079 15,340
  • 离婚后可否主张损害赔偿 01:07
    离婚后可否主张损害赔偿

    一方具有婚姻法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即使在离婚后,只要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的,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规定如下: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导致离

    771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