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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书写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对。其中,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
订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
1、遗嘱继承有如下相关要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嘱合法有效、立遗嘱人死亡、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且未放弃继承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单、殡仪馆签发的火化证等,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
第一继承房产时,应当凭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第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第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须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
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的包括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
根据《继承法》相关的规定,遗嘱见证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如果遗嘱的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但之后因其他原因丧失了行为能力,此种情况下不会影响该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