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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预见原则的含义,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违约一方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不得超过其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若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对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如违约金及计算方式等,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计算赔
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是指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②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③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关于合理预见原则的应用问题,依据合同法,合理预见原则是指,违约损失的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出于风险平衡和对于违约责任的限制的因素考量,在计算违约赔偿金应当遵守该规定。但是当事人
合理预见原则是指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
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 合理预见原则的主要理论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只能承受订立合同的意思范围的约束,
合理预见原则是指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
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其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合理预见原则的主要理论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只能承受订立合同的意思范围的约束,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
股权转让的规则,主要体现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也即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合作不仅仅是资产的合作,还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了维护
表见代理合同的效力需要视情况而定。表见代理合同是指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签订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表见代理合同的相对人必须是善意且无过失的。如果相对人是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