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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依照
法律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有以下方面:1.为了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给予给付。2.明知没有给付义务,而仍然给付的,如:强买强卖。3.给付存在不法原因,如:赌博。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在收养的情况下,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养
不当得利返还利息的规定主要是民法典,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对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议,但无论其属于事件还是行为,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发生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需要证明失利事实和不当得利人因此得利的事实,包括转账凭证、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向对方主张没有返还款项的聊天记录和录音录像等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我国民事立法关于不当得利只有两个条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虽然受领人无合法根据而受领,但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如对救助自己生命或拾金不昧的人支付报酬等; 2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1、法定代表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并履行其相关义务,其可以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同时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及管理全面负责,并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