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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需准备这些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双方带上这些证件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如果农村迁往农村户口,就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迁就行了,如果是农村迁往城市的,就需要申请拿到准迁证,要等3到4年才能签。
1、填表去民政局要先填写《婚姻申请表》,两个人都要填的,主要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号,工作,是否头婚等信息。2、照相填完表之后,工作人员会给准夫妻照相,是贴在结婚证上的二寸照片。3、婚检
(1)提交本人户籍或其他户籍证明; (2)提交在台亲友邀请前往台湾探亲、探病、定居等函电或者去台进行学术交流处理其他事务等有关证明; (3)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没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户
结婚证丢失后办理离婚的手续方法: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
双方当事人异地办理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免冠照片等重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 2、双方当事人到结婚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确认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上名字或者
结婚证丢失了,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去办理离婚手续。结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有以下这几步: 1、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进行离婚登记。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拿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