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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的决议不成立,即此时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决议是成立了但不能发生效力。最终的法律效果类似,实践中一般不做详细区分。
首先从公司法的角度去讲: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是有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具体地讲, 股东会的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职权不同。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权限,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关于董事会的召开,法律并不对会议内容规定召开临时或正式会议,公司法有以下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范围不同。 1、股东会决议处理如下事宜: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事会成员属于治理层,执行董事会做出的决策,基本上是公司的股东和大股东,在董事会中参与制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决策,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事务;经营者属于管理层,向董事会负责
股东决议成立董事会合法。股东会所享有的职权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还有就是需要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等相关的报酬方面的问题。所以成立董事会的也是属于合法的情况。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合同订立和合同成立二者的区别在于: 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合同,成立就立刻生效了。 合同订立则是一份合同能够成立的前提,而合同订立并不会使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即合同成立。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不成立,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