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

2020-02-14 1,300
普法内容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私章。一般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个体工商户的好处与弊端
    个体工商户的好处与弊端

    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利弊如下: 个体户的优点: 1、没有企业所得税,因为个体户不属于企业法人组织,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按25%征收; 2、个税可以定额征收,我国采用的是双重税制,针对有限公司除了25%的企业所得税,还需要交20%

    2023-05-26 43
  • 户口落集体户弊端
    户口落集体户弊端

    1、如员工需要户口的相关证明,或辞职,会给人力资源增加很多的手续。如结婚、生育、出具户籍证明、办理身份证换代等。 2、集体户口制度,催生了代办户口的行业,行业内充满诈骗,受贿,权钱交易。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 3、农转非后办的集体户口

    2020-02-14 754
  • 个体户需要开对公账户么?不开有影响么?
    个体户需要开对公账户么?不开有影响么?

    1、个体经营户是可以去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的,并且对税务也没有影响。只要依法申报纳税,不偷税漏税,就没关系的。 2、只要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的证件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建议找一般的城市商行或者邮政储蓄银行,条件要求可能会低一

    2024-05-10 28
专业问答更多>>
  • 私对公转账有什么弊端

    正常转账不会有什么弊端和风险。一般来讲,对公账户上进出的钱款,按会计做账要求,都是要有正规业务凭据作支持的。除内部提现或账户间转账,对外收取款项一般认定为收入,入账的公司将涉及纳税责任。此外,对于转账

    2023-06-04 15,340
  • 公司开社保账户的利弊

    公司开通社保账户的利与弊如下:1、公司开通社保账户,对于员工出现工伤等情况,可以通过社保报销;2、公司开通社保账户没有弊端,社保属于国家强制要求的行为,公司不开通社保账户,会被处罚;3、公司开通社保账

    2021-12-17 15,340
  • 如何开立个体工商户对公银行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银行基本账户(对公账户)需携带下列证件到自已认为合适的银行,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和户口簿原

    2022-10-29 15,340
  • 集体户口的弊端包括哪些

    1.如员工需要户口的相关证明,或辞职,会给人力资源增加很多的手续。如结婚、生育、出具户籍证明、办理身份证换代等。 2.集体户口制度,催生了代办户口的行业,行业内充满诈骗,受贿,权钱交易。尤其在北京,上

    2022-11-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弊端 01:21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弊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企业与企业员工之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员工而言并没有任何弊端,但对于企业存在的弊端有:1、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意味着企业在未来的任何时间解除或这终止劳动关系,必须要给予

    5,625 15,340
  • 合同格式条款的弊端是什么 01:36
    合同格式条款的弊端是什么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2,300 15,340
  • 公司用个人账户走账算违法吗 01:17
    公司用个人账户走账算违法吗

    公司用个人账户走账算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1、违反法律规定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

    14,584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