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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十年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但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那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的,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那天,一般是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
已经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补签,劳动合同的补签不能免除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双方明确约定了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想要留用某个员工的时候,可以在劳动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员工与所在单位约定的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单位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员工同意或提出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了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