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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存实亡股东可以申请解散。但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同意,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了解散原因、解散程序、清算组职权、解散后债权债务处理等内容。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
解散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是自益权的体现。行使公司解散权,应当满足四个条件:第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第如果不解散,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第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第股东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
可以。 只要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
公司名存实亡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但经股东大会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公司解散,若是清理财产后,还有剩余才会财产的,隐名股东仍然可以通过显名股东获得收益,并不用显名。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与名义股东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关于公司解散隐名股东如何办的问题,还可以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对中小股东的最后一个救济措施,通过解散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原始股东解禁规定有: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