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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
在家庭环境中突然离世的情况下,为判定该事件是否与雇主存在关联性,有必要进行相关鉴定。若雇员之死并非源于工作原因,那么此情形下,作为用人方,雇主并未构成侵权,因此无需对该事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相反,如有侵权责任人出现,则应由该侵权方负责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重庆市的规定,重庆市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
基本上根据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其规定有: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
如果单位为其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只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只要有出勤就应支付一个月)即可,由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黑龙江省两项合并为10000元)。《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重庆市的规定,重庆市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重庆市上年度
一、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亡。劳动者工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按下列标准支付丧葬费、工亡补助金和抚恤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
因病死亡单位的补偿。要获得单位的补偿,需要认定为工伤。若因病死亡构成工伤,单位应当给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一般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工伤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包括: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